关于朝晖和屏峰校区新增集体宿舍启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公共事务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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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为更好地解决教职工过渡性住房困难,学校于2021年实施新增教职工集体宿舍的民生实事,现新增的教职工集体宿舍改造工程已完工,根据有关情况,经商校办、工会、计财处、容大集团等,现就启用上述集体宿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朝晖校区:位于尚德园11#楼,共55间(预留201、202、203室作为挂职干部宿舍)。

屏峰校区:位于西1#楼,28间。

上述房间内均配置1床、1桌、1椅,提供热水器、空调租赁渠道(租住人员可租用,也可自行采购有关设备)。

二、启用时间

朝晖校区新增集体宿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用,分批安排选房、办理入住手续,详见“三、安排规则”。

屏峰校区新增集体宿舍启用时间另行公布(受路北区块拆迁等事宜影响,需延后约2个月)。

三、安排规则

(一)朝晖校区新增集体宿舍分三批安排

1.第一批:本通知发布前已申请轮候的教职工(现有6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轮候顺序选房。

2.第二批:2022年3月20日(含)前申请集体宿舍的非在住人员,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抽签决定选房顺序(抽签时间等另行通知)。

备注:“在住人员”是指租住学校集体宿舍、人才公租房、德清人才公寓、周转房等学校过渡性住房的教职工。

3.第三批:2022年3月20日(含)前申请集体宿舍的在住人员,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抽签决定选房顺序(抽签时间等另行通知)。

备注:在住人员办理换房租住手续之日,自动解除原租住合同,应在7日内腾空移交其原租住的学校过渡性住房,逾期视同违约,违约处理按原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集体宿舍在住人员换房租住的,其租期不变(延续原合同租期)。

)屏峰校区新增集体宿舍安排规则参照朝晖校区制定,另行通知。

)其余申请人员按日常受理轮候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排序选房。

四、办理路径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集体宿舍租住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联系人:叶老师、任老师,0571-883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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