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暨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发布时间:202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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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2〕03号)、《立博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办法》(浙工大研究生院〔2022〕5号)文件,现就2022年立博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暨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实践成果申报:

(一)在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上一年度专业学位获得者(2021年1月及以后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二)知识产权应归属立博,相关成果不涉及技术机密和知识产权纠纷。

(三)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社会生产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三、申报流程:

(一)名额分配说明

考虑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及各学院近年来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等因素。

(二)申报与评审

1.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立博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并附成果支撑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并择优推荐参评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予以公示。

(三)材料报送

学院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东教南203):

1.申报表纸质稿、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成果表现形式: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需附成果简介);文艺作品提供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2.《立博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3.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申报表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yjspy@zjut.edu.cn.

(四)时间安排

5月25日前,学院完成本单位评审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并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

四、表彰奖励

学校评选不超过50项并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对成果获得者及指导教师的奖励分别按照《立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44号)、《立博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2〕5号)发放。

 

联系人:姜莹莹

联系电话:88320145

联系邮箱:yjspy@zjut.edu.cn

 

附件1.立博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立博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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